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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善意提醒守法民眾,未守法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北市動保處表示,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4年2月4日修正動物保護法增列第22條第3項規定,納入特定寵物應絕育或申報免絕育與繁殖需求等相關規定,並於106年4月26日修正罰則,刪除「經勸導仍未改善」之文字,為避免寵物未絕育或未辦理申報之飼主,被直接裁罰,動保處自105年起已持續透過新聞發布、手機簡訊、郵簡等方式通知寵物登記飼主,通知數高達68,621件,以呼籲飼主儘速為寵物完成絕育或免絕育申報等事宜,以免違法受罰。
動保處強調,應為寵物絕育之法規,動保處已經宣導多年,現動保法經中央修法後採查證屬實可直接開罰的原則,動保處針對全臺北市家犬貓執行稽查時,已將寵物是否施打晶片及絕育列為重點稽查項目,這次因已完成寵登而收到動保處之郵簡,為動保處之善意提醒,絕非變相處罰,對於未收到郵簡之飼主,勿心存僥倖,若經稽查屬實,將依法同時處罰寵登及絕育違規部分。
動保處進一步說明,107年6月20日更寄送4萬7千件寵物絕育郵簡通知後,每日受理20通以上飼主洽詢電話,並協助飼主辦理絕育補助、寵物除戶、絕育欄位資料更新,與免絕育或繁殖需求申報等工作,經統計至107年7月30日止,累計完成2,800餘隻寵物登記資料更新工作,其中飼主回報事項以「寵物除戶」及「絕育欄位更新」為大宗,另為犬貓年老或因病申報免絕育者,由每年平均30件申報數,數量增為2倍以上,單月申報達63件,已逾前年度累計數,以幫助飼主落實動物保護法修法規定。
動保處補充,迄今接獲飼主電話洽詢案件,多數寵物皆已完成絕育手術,常因未主動告知動物醫院或寵物登記站更新登記資料「絕育」欄位,而收到通知,107年6月至7月份即有1,600餘隻寵物完成絕育,因寵物生病或年老死亡申報除戶則有1,091隻。另動保處提醒,北市絕育郵簡通知對象以97年以後登記飼主為主,96年以前登記寵物多已年老或往生,飼主雖未接獲通知仍需注意,是否名下尚有寵物登記資料未即時更新或除戶,如有年老寵物仍需向動保處申報免絕育作業,以符合法規要求。欲申報寵物免絕育或繁殖需求者,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公告事項」(https://www.
tcap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1E974600181AD58&sms=FEECF2AD4651B5D0&s=A0FDB24413E08667),即可暸解訂定「申報特定寵物免絕育及繁殖需求應注意事項」及下載申報文件,或至臺市動物之家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capo.tas/)查詢貼文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