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愛媽餵食 結果聚集更多 攻擊性更強…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9-03-07 21:33:02
配合零撲殺政策捕犬採精準捕捉
民眾負有舉證責任,確認該動物有攻擊民眾或對民眾生命財產有明顯威脅之事實後才能捕捉
而且不保証一定抓到,抓不到就算了
狼狗也不笨,來一次沒抓到以後更難抓
目前公園的流浪狗開始聚集
而且公狗母狗都沒結紮,應該很快就一堆小小狗出來逛了
加上沒結紮又有母狗的關係,公狗攻擊性非常高
會追騎車的、跑步的、遛狗的,搞得很多人不來公園了
不知道怎麼應付流浪狗的就被爬到頭上,從公園追到大馬路
這些流浪狗也不會過馬路,反正車都會讓牠們
而且這位愛媽已經有前科了,她是「廣義飼主」被告的判例之一,害人受傷被當飼主告,大
家都知道,可是她還是繼續餵食
現在的處境應該怎麼做才是對狗對人都好的結局?
作者: Piaok (飄飄飄o'_'o)   2019-03-07 21:41:00
唉......好像有在做TN(V)R的協會吧?問問看?至少不要再生了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9-03-07 23:41:00
先聯絡單位做TNR吧 至少不要讓他們再生了我們常去的公園也是有一陣子流浪狗越來越多 都有TNR過了但後來有一天被人用老鼠藥全部毒死了 一旦狗多危害到人就很有可能會出現這種狀況...
作者: ansmarch (點阿點)   2019-03-08 00:52:00
在哪裡呀
作者: NekoAnd (貓與)   2019-03-08 03:26:00
狗TNR完還是會群聚攻擊、到處大小便吧
作者: mukey   2019-03-08 08:16:00
結紮之後攻擊性會降一些, 但如果環境不友善還是會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9-03-08 09:56:00
台灣法律就是對這些腦殘過度友善社會動保風氣才會一點都不友善推什麼禮葬貓狗動物友善有個屁用還不如把這些人強制登記飼主以後害別人出事 走刑法且不得易科罰金罰錢根本沒屁用 乞丐戶頭都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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