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gtin (fangtin)》之銘言:
: 不好意思 這裡群組人比較多 想詢問一下關於找狗狗的事情
: 飼主PO文尋狗已經1.2個月了 但都沒有狗狗任何音訊,周遭也無任何監視器,我私訊告訴
: 飼主 曾經看過有人擄狗勒索的案例,看他要不要用懸賞獎金的方式找狗,飼主也更改原
: 文 把文章改成尋獲者有5萬元獎金。
: 在更新文章後的2個月飼主接到一通自稱撿到狗狗的拾獲者,雖然還不確定是否真為走失
: 的狗狗,今晚才要約見面,但拾獲者卻也都沒有公告PO文尋主,請問這樣報警是否成立?!
: 若是狗狗真的找回,我也會建議飼主把獎金捐出幫助流浪動物的 謝謝各位(smile)
飼主把文章改成尋獲者有5萬元獎金,這就是民法第164條的懸賞廣告
如果拾獲者確實尋獲該走失的狗,廣告人當然就有給付報酬的義務
這跟拾獲者有沒有公告PO文尋主沒有關聯阿,他不就是有聯絡飼主了嘛!!
(不是很懂文章內所謂報警是否成立的意思?)
結論是如果真的是走失的狗,拾獲人應該是可以依法向飼主請求獎金
以上鍵盤法律人不負責任意見,謹供參考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