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走失狗狗尋獲已被領養…前後飼主搶撫養權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1-12-08 16:51:58
走失狗狗尋獲已被領養…前後飼主搶撫養權!法律上誰佔優勢?
2021-12-07 15:10 聯合新聞網 / 柚子貍
「我的狀況都跟別人不一樣!」詢問者在私訊上打上這樣的字眼。不問還好,深入了解後
,才知狀況真的還有點複雜。
詢問者告訴我,日前她發現有隻流浪狗要被動保協會送往中途之家,她好心將狗領回,帶
去獸醫院結紮並施打晶片後,很快找到願意收養狗狗的家庭將其送養。
原本以為是好事一樁,卻沒想到日前原主人出現了,堅持要把狗狗帶回去。她來找我做溝
通的目的是希望知道狗狗的意願,但我認為這已經跟狗狗怎麼想無關,因為這已經牽扯到
法律問題。
她中肯的告訴我,狗狗在新家很開心,但看到原主人更高興,但她認為這無法證明什麼,
因為這隻狗狗即便看到只有短暫相處過的中途、也就是來找我的好心人,也同樣展露開懷
的神情,所以不能從狗狗的反應代表應該歸誰!
那麼這樣一隻很容易開心的狗狗,為何當初會變成流浪狗呢?
「如果是不小心走失?是否應該歸還給原主人?」我試探性的問她的想法。
「我不還,新主人已經跟狗狗產生感情,且晶片是我的名字,我跟原主人說,想要回狗,
請走法律途徑。」
她的堅持在於認為,一個愛狗的主人怎會不幫狗狗結紮跟植入晶片?並且當時她帶狗去看
醫生時,醫生判斷這隻狗長期籠居,導致關節已經有些許變形,所以她不放心把狗交回給
原主人。
但就算我願意幫忙溝通,問出狗狗想要跟誰的意願高?也不具法律效力!所以我建議她不
要花時間在寵物溝通上,而是得想辦法解決「人」的問題。
照理說,動保處當時應該要請她及領養者簽下一張「若六個月內原主人持證明文件證明毛
孩是他的,即應當歸還」的文件,以釐清沒有侵占的嫌疑,且讓毛孩有機會回到原主人的
家。但她告訴我,動保處當時沒有拿出這張紙給她簽。
我相信這樣的爭議,絕對不會只有這一件,雖然的確有主人以「狗狗只喜歡聽羅志祥的歌
且會跟著唱」來當場證明這的確是自己的狗而成功要回的案例。但其它相關爭議,目前似
乎都是依據民法規定來判決,重點是民法規定的遺失物包含的是遊蕩動物,但走失寵物算
遊蕩動物嗎?如果真走上法律途徑,我真好奇法官會判給誰?判的依據又是什麼?
「晶片是我的名字,我撿到時牠身上沒有晶片,所以牠算是無主人的狗。」詢問者一再如
此主張,只是這樣的說法真的站得住腳嗎?
曾經有一對情侶共有一隻愛犬,分手後也是堅持以晶片是她名字為由主張所有權,但似乎
最後沒有勝訴,因為民法中,並沒有規定經登記就擁有所有權。而動物保護法中,雖規定
飼主可以是動物的所有人,但如果發生爭議,並不能直接認定晶片主人為寵物所有人。
不過,最近更新的一則案例中又看到法院把施打晶片的機構認定為所有人,而將後來的飼
主判定為侵占的案例,所以法院要怎麼判很難說。
後來從這位詢問者口中得知,原主人只願花一千元要回這隻狗,如果原主人對這隻狗這麼
可有可無,似乎還是跟著新主人更為恰當些。
https://udn.com/news/story/7470/5943824
作者: wuwenfuh (毀滅彩虹)   2021-12-08 20:25:00
原來晶片登記的名字也不等於是寵物的擁有者...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21-12-09 05:18: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處流竄洗文貼簽名檔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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