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比特犬禁止飼養上路 嘉義縣防棄養 定專案輔導計畫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6/613103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22-03-01 10:57
聯合報 / 記者魯永明/嘉義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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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公告今天起禁止飼養及輸入比特犬,違者嚴罰,嘉義縣接連發生棄養比特犬咬死土
狗,以及飼主比特犬咬死鄰居毛小孩事件,縣政府防範棄養發生,針對登記列管的170隻
,以及收容的12隻比特犬後續管理與認養,訂定專案輔導計畫,呼籲飼主嚴守相關規範,
以免受罰。
針對登記列管的170隻比特犬,家畜疾病防治所將逐隻進行訪查,包括飼養場域是否為開
放性環境,如具潛在風險,飼主應以鐵籠飼養或加強鍊繩、圍欄等管理方式,預攻擊事件
發生。
專案輔導部分,為避免比特犬繁殖或遭棄養遊蕩,衍生傷害民眾或動物等公共安全問題,
將協助飼主以專線專人輔導完成犬隻絕育、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並輔導其飼養管
理與強化安全防護等措施,以避免兇猛犬造成危害。
認養專案部分,流浪犬中途之家收容12隻比特犬,由於比特犬須獨立關籠飼養,為避免排
擠其他犬隻收容量能,將提供民眾認養,認養者需提出「嘉縣流浪犬中途之家特殊大型犬
隻認養申請書」,敘明飼主相關飼養經驗、飼養環境與防護措施等,核可後才同意認養,
並須接受後續追蹤,目前已認養7隻,剩餘5隻。
家畜所說,公告禁養生效前,已飼養比特犬者,應在修正生效後1年內(2023年2月28日前
),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變更時亦同。2023年3月1日前未辦理寵物登記者,
將依違反動保法第36條第3項及第26條規定,裁處5至25萬元,並得依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
定沒入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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