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帶柯基犬散步咬傷路人 飼主判過失傷害
2022-03-14 08:54 聯合報 /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王姓女子飼養柯基犬,帶柯基犬初散步時,突然上前撲咬黃姓路人,導致黃的左小
腿、右手遭咬傷,黃提告過失傷害,屏東地院審理後,王女身為飼主,疏忽對於狗狗適當
管束,導致黃男受傷,屏東地院判處過失傷害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
折算。
判決指出,王姓女子飼養柯基犬,明知將狗狗帶出散步時,應要繫繩或以其他適當的隔絕
措施管束,避免狗狗追逐傷人。
王女在去年5月某天傍晚,帶柯基犬外出,沒有將狗狗戴上口罩、繫上狗鏈,或其他適當
防護措施,突然上前撲咬黃,導致黃的左小腿、右手遭咬傷。黃另外提告民事求償。王女
則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一天一千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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