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養一隻秋田,平常偶爾會帶去狗公園散步,
有人來騎她或一直聞她挑釁她可能會被咬,所以我都會繫著牽繩,
但還是很常有狗(通常是柴犬我不知道為什麼)一直來弄他,
偶爾會打架,所以我都是繫著牽繩走,遇到其他狗一直來弄他,
就會請對方主人帶回,最近她回犬舍定期訓練,犬舍放了兩隻狗來我家住,
都很乖,超挑食而已orz兩隻都沒有在發情
今天晚上帶兩隻去迎風狗公園散步,遇到一群人帶著好幾隻哈士奇和一隻柴犬,
都是放繩跑,而我們都是牽著繞圍欄走,中間有一隻柴犬跑來一直煩狗狗,
我請他們帶走,不然怕被咬,我也把狗帶走
後來即使我們走很遠,對方的狗還是不停過來騷擾,我們其中一隻就生氣了,
低吼要撲上去,我拉著她所以沒有撲上,對方主人才過來要帶走狗,
並說我們狗應該要戴嘴套,沒有戴嘴套是犯法的,我跟他說並沒有犯法,
然後爭執一下對方就說要報警,我就請她報,所以她報了警。
等警察來後我也只能講一次法條
動保法第 20 條
第二項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第三項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農牧字第1110042346號 公告
一、具攻擊性之寵物指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
錄之犬隻。
二、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
(一)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
(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二)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三)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四)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
(五)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
(六)獒犬(Mastiff):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鬥牛獒犬
(Bull Mastiff)、義大利獒犬(Cane Corso)、波爾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
第一點,他們並沒有「無故」攻擊任何人事物的紀錄
第二點,秋田並不是公告的犬種
第三點,真的互咬你也是 我民事,跟警察無關
對方還想讓她的狗過來挑釁被咬抓現行犯
警察也請他們就算真的咬要檢舉去跟動保處檢舉不是找警察,這場鬧劇才結束。
因為對方每天都會去那個公園,我偶爾去幾乎都會遇到,所以我回家後研究了一下
想問,如果是對方狗先靠近一直跟著一直煩狗,我家狗真的咬對方有需要賠償嗎?
這應該不算無故攻擊吧?
在狗公園放繩,狗被其他狗咬,如果我從頭到尾都繫著牽繩也有阻止警告,
對方狗受傷要付多少責任?37?46?
狗咬狗主人去阻止過程中受傷,過失傷害告的成嗎?怎麼證明是誰的狗咬的?
沒有什麼相關的判例,想問看看大家的想法,也可以給其他人有相同問題的人搜尋
另外我是不會幫我家狗戴嘴套的,又沒違法,她真的從來沒主動攻擊過任何狗,其他人的狗叫不回來為什麼是我家狗要承擔
更新一下,已經致電台北市動保處詢問:
如果發生衝突,即使在狗公園內,有繫繩在管理下的狗,
基本上負擔衝突的責任很少,通常是0肇責,
相對的放繩的狗,狗公園有規定,應該要有人陪同在旁,
若衝突發生旁邊沒有主人,需擔大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