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我摯愛的孩子在10月28日晚上被花蓮的家人在沒有牽繩的情況下帶出門,結果在花蓮市府前路靠近東華附小的路口被車撞死。事發時我人在台北,約9點左右接到家人來電告知發生意外,我馬上搭10點的火車趕回花蓮,再見到我的毛孩時,他已經是一具冰冷的遺體了。
我追問家人事發經過,他們始終說不清楚,我甚至懷疑意外發生時毛孩根本不在他們的看視範圍內。我也質問過為什麼不用牽繩,他們也只是避重就輕地說當晚在下雨,只想在附近走一下就回家(但我家離意外現場走路約10分鐘,有點遠)。
後來我找了花蓮動植物防疫所,想釐清意外究竟是怎麼發生的,承辦人員問了派出所的結果是現場並沒有監視器,因此他們也無能為力。
於是我在11月17號在臉書花蓮人社團po問尋求當天車禍的目擊者,因為來接孩子遺體的花蓮天堂寵物禮儀告訴我他們接到民眾通報抵達現場時孩子的遺體是在路邊的草地上,所以應該是當時有人將孩子搬到草地上避免被車子繼續碾壓。
我在臉書po文後不久,就有ㄧ個人上來留了ㄧ大篇不實言論帶風向,留言內容主要是指責我ㄧ開始就不該養狗,否則狗就不會死了,又罵我不當飼養,還說她自己救援過很多毛孩,像我這樣的人已經看得太多了,又說是我在拉著自己的孩子去陪葬等等。她留言之後有些不明究理的網友跟謾罵與對我人身攻擊,罵我是害死自己孩子的兇手,甚至咒罵我去死 我在她的留言下拿出事實來反駁她,叫她出來把話講清楚,否則立刻提 ,她卻躲起來再也不回應。最後疑似因為有人留言違規被臉書系統偵測到,我的貼文和下面的留言都被刪除了。
我已經針對那位女士的不實言論找律師提 ,但我跟律師都不能確定最後她會不會被起訴,要看檢察官採信哪些證人的說法,還有檢察官對於言論自由的尺度
這件事的經過我前幾天也有貼在網上:
https://web.bc3ts.net/post/5961243
自從孩子驟逝我ㄧ直處在無邊無際的傷痛中走不出來。再加上悲憤、怨恨的情緒,我已經快要崩潰了
(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https://i.imgur.com/6diaRV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