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賣場昨天剛上架了一個單純代購,無利潤的物品
原本是想說衝一下賣場評價
想不到今天馬上收到有人在問與答中警告我:"您非XXX之授權可販售本公司產品之廠商!麻煩您將產品下架!否則保留法律追訴權! "
問題是單純代購和販售不同吧? 這樣真的是侵權嗎?
查看該買家似乎不像是經銷商,他賣場也只是賣自己出清品而已
所以我現在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麼情況?
請問真的最好就是將賣場下架不要代購了是嗎?
單一賣場下架問題好解決,但我覺得原則還是要弄清楚比較好
若是真的代購=販售=要授權否則是侵權
那這樣以後其他物品不就也不能代購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