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g0215 (阿肥愛吃)
2014-09-09 14:00:05我是業餘賣家,近日賣出家中不用的二手小家電,東西功能都正常。
但買家收到後,說我沒附上完整安裝零件(網頁上我只單賣此家電,沒說含完整安裝零件,買方也沒詢問)
他自己買零件安裝後說,我附的一根管子會漏水,塑膠軸承有裂縫(寄出時是正常的)總之說我賣瑕疵品,說我網頁沒說明,有欺騙嫌疑。
為避免爭議,我請他原包裝寄回,確認東西與寄出時一樣就馬上退全額。可是他說原廠包裝箱巳丟。(才收到貨3日不到)
我請他自行想辦法將東西完整寄回來,但沒有原箱子要扣500元。(東西成交價幾千元,且商品微電腦功能都正常,他說的瑕疵並不影響功能)
因為他安裝後才說商品本體塑膠轉軸有裂縫,所以不清楚是否買家是自己不小心弄壞的。
請問這樣失去原廠包裝我可以要求扣包裝費嗎?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