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闆好
我是今年六月開始經營網拍的小賣家
主要是用國外網站進貨,商品是零食、餅乾一類的
有些問題我爬了很多文章都找不到答案
想請問有經驗的老闆們
法律規定進口食品低於六公斤可以不用查驗直接放行
那麽假設我想訂購12公斤的商品
我把它分成兩筆訂單買入
六公斤跟六公斤
同一天下訂且收件地址相同
請問這樣會被海關認定為同一筆訂單而要求我申請輸入許可證嗎?
第二個問題是
法律有明言須是自用才不必查驗
但他們應該都有我的進貨紀錄
我的進貨次數頻繁很明顯不會是自用
那麼這樣長期下來後會不會低於六公斤還是被要求查驗?
或是長期頻繁的從國外網站進貨
會不會違法或是遇到什麼其他問題?
比如需要登記營業或是需要成立公司?
P.s.我目前進貨的頻率大概是一個月四次
每次重量都在六公斤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