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個被惡整目前被露天停權的賣家
兩年苦心經營,近700好評(無任何負評)的辛勞一瞬間付諸流水
我不多廢話直接說重點
在露天的買家可無視七天鑑賞期(超過兩個禮拜)且商品開封使用後,
仍享有無條件要求賣家退貨退款
如賣家不願退貨退款,露天作法即是用強制停權的方法脅迫賣家
與露天的申訴往來過程,我的解讀大意是
"露天默許任何買家或是同業競爭對手利用此方式將賣家停權。"
(申訴無效,露天會強迫要求你跟對方談,言下之意就是要賣家無條件賠錢給對方)
(也不理會賣家表示已找過消保官,
消保官說賣家無義務退款且無須回應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