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會出國出差會順便帶當地的東西回台灣賣,
其中有一樣東西,上週我po到FB的社團賣,照片是我自己拿手機隨便拍的,
就只是很簡單的放在地上拍一張照片而已,
之後就收到代理商的訊息了,他說該商標在台灣他有註冊,我不得使用,
要求我刪文,否則將追究法律則任。
我心裡,這樣是要告什麼東西?
我只是拍照有拍到產品logo,並沒有另外用PS放logo上去,
但也不想惹麻煩,到時還要出庭什麼的,工作或出差也會受影響,
或是被對方暗中搞,我就先行刪文了。
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拿當地買的東西,他有權利不准我放在FB社團賣嗎?
東西是100%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