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前幾天8/24(禮拜5)因為我人不在家
由父母幫我收到警察送來的通知書
晚上我回到家之後打給承辦派出所
派出所告訴我辦理的那位警察休假禮拜ㄧ才會上班
看著那份詐欺通知書 過了3天的時間 今天早上(8/27)打電話問
結果那位警察說 我在4月初 出售了GASH點數20點
5/29帳號轉入我的帳號 買家到派出所報案
他透過蝦皮知道我的銀行帳號 所以我才會收到通知單
我重新看了ㄧ下蝦皮的交易記錄 再看了與那位買家的對話記錄
我確實有提供序號給那個買家 他也在1小時內完成訂單
通知單上面寫著 應到9/8 12:00 台南XX分局偵查隊
可是我住在新北阿阿阿 我跟那個員警說 我確實有出貨給那個買家
希望能夠在附近的派出所報到 結果被拒絕了 他也給了我彈性
說如果9/8沒有辦法到 也可以改其他時間
可是被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叫去台南 請問各位大大們該怎麼解(我未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