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賣餅乾的
客人下單有備註口味
寫....牛奶(香草)
實際上我們分別有牛奶和香草兩種口味
當下我們沒有和客人再次確認是要牛奶還是香草
直接認定為香草口味就寄出
這點的確我們有疏失,應該要再次向客人確認才出貨,現在客人收到貨,就反應說他要的
是牛奶而不是香草
一開始他也說他搞錯口味,後來說都是因為我們弄錯所以要我們負責退貨運費
想說不要為了退貨運費搞得大家不開心,也同意退貨運費我們吸收,請他將商品寄回,我
們再退款給他,所以給他一組寄件序號
現在對方說他要重新下單,運費也要我們負責
這樣該怎麼處理?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