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不取件,包裹退回原寄件門市
去領包裹的時候,發現重量異常的輕
打開包裹裡面是空的,商品不見了
接著看買家資訊和評價,數筆受害賣家已經留上負評
如圖
https://i.imgur.com/dyCm2Vq.jpg
聯絡其他受害賣家,發覺...取件門市皆是
台中市西區某家7-11門市
晚上去警局報案,承辦員警說
妳要告誰? 妳沒辦法證明是他拿的,經手的人太多,太複雜
只好摸摸鼻子回家了...
早上再跑另一間警局試試看
心想報案不就警局會去要求蝦皮提供資料,或是去取件門市調監視器之類的嗎?
請問版友,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先感謝看完的版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