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寄了一個商品,我自己用紙箱包裝的
尺寸38x35x21(長寬高),重量不到1kg
這樣去我常寄的7-11去寄,一個店員一直說我超過尺寸
我說這樣長寬高加起來才94,你們7-11官網不是說小於
105CM即可嗎? 我最長邊也沒超過45呀
結果店員還是堅持我一個邊不能超過30CM...
最後辯論了5分左右,店員還是讓我寄了
我一直質疑店家們的結帳台那個以前的尺寸45x30x30
7-11是不是該換掉了? 那個不是建議尺寸嗎?
我看交貨便網站也寫最長邊不超過45cm,長寬高加起來不超過105cm
重量不超過5kg就可以寄
到底是我尺寸超過、還是店員被結帳台的建議尺寸誤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