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我是最近剛買過幾次淘寶的新手
想請教一下淘寶課稅的問題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從國外寄到台灣同一收件地址、或署名同收件人的進口郵包,30天內2次以上或半年6次以
上,不再提供進口郵包免稅。
問題一:三十天內兩次以上,指的是包含兩次嗎? 因為我九月二十才買過一次,
這幾天又想買東西給家人,但是實際支付金額都沒有超過三千(含運費)、
重量都沒超過三公斤,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課稅?
問題二:"不再提供進口郵包免稅",指的是當月而已?下個月再買一件一樣可以免稅?
問題三:不太懂被課稅的依據,是查包裹的價值?還是付款金額?
如果是查金流,那信用卡付款跟ATM付款不是都一樣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