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家好
之前被生火一件荷比的白褲http://tinyurl.com/mltb6ot
為了湊運費還多買一件白背心
總共付了780元,符合免運資格
結果寄來是一件破壞褲....
想說乾脆直接全部退貨
荷比雖有負擔運費60元
但官網上面還有一句"訂單扣除要退貨的商品未達免運資格則酌收70元運費"
我退貨總共付了780+60=840元
荷比卻只退給我770元
我打給客服人員
客服人員說因為我全退之後沒有滿免運資格(等同沒有買商品)
所以要扣70元運費
但是消保法第19條規定
七天鑑賞期之內退回商品,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荷比的退貨規則是否形同變相轉嫁運費到消費者身上?
因為我明明沒拿到任何商品
卻還要負擔70元
荷比雖然寫得很好聽說會負擔60元運費
但是根本就轉嫁到我身上來了阿.......
想問大家這樣到底有沒有違法?
客服堅稱沒有違反消保法
本來很喜歡荷比家的商品
第一次遇到退貨問題就讓我對他們有點卻步
謝謝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