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朋友在P*K*購買了一條項鍊,戴上去後沒多久(不到一周),後面的鍊子斷裂。
和商家聯絡後,對方說要寄回去焊接,並且需要加收費用。
當時雖然覺得是產品瑕疵,可是因為已經戴過,就只好匯款並再把項鍊寄回去。
從寄出到現在約莫半個多月,
請對方能否快點把東西寄還回來,對方也沒詢問要把修好的項鍊寄到哪裡
朋友覺得很生氣,感覺對方一直再拖
商家回覆為了避免衝突,決定把寄出的項鍊收回並把項鍊焊好的地方弄掉,
(用回原本損壞的樣子)以及把焊接費用退回
朋友說要在P家投訴,對方回說焊接的服務和P家上販售的商品是不一樣的
店家認為項鍊是因為大力拉扯才會斷裂,是使用上的瑕疵
如果朋友投訴或者在網路上評論他們的話,
對方將會找律師告他毀謗商譽,並且將會上法院
朋友覺得很害怕,我告訴他可以上消費者保護協會,還有六個月的瑕疵訴訟
"則是超過這七天(含)後,除非能夠發現明顯瑕疵,並證明為買家過失,在六個月內提出
主張,才能有解除契約退還價金、換新品、減價金的權利。"
但對方說P*O家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有設計館條款
給他們不實的評論就是毀壞商譽,會找律師告他,難道真的不能投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