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快遞包裹次數頻繁 3000元以下要課稅

作者: supermars (酸民好會自嗨XD)   2016-11-22 23:47:56
我也會偶爾的購買海外的產品,所以注意到了這篇新聞/政策。
但是目前我有兩個疑問:
1.課稅的%數是依照不同商品類型而有不同的%數嗎?
還是萬一被海關開箱課稅的話,一律用5%商業稅來計價?
2.新聞提到
『依新修條文規定,由同一個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且次數超過
30日內2次或半年內6次』
這樣假設我1/1跟1/2購買海外商品抵達台灣,而兩者總價值剛好3000,但是否能夠
在購買人都是我的名字/電話,但A包裹寄送地址為我家、B包裹填隔壁鄰居的地址,
這樣就不符合條文規範、因而可以避稅?
PS:如果這樣行得通,那不就越多地址能幫忙收件的話就越可以躲避開箱課稅?
※ 引述《left7797 (小左)》之銘言:
: 三讀通過!快遞包裹次數頻繁 3000元以下要課稅
: 原文:http://goo.gl/KSbKzC
: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未來快遞包裹將比照進口郵包課稅了!立法院今三讀通過「關
: 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若從同一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的頻率,30日內超
: 過2次,或半年內超過6次,會被視為「次數頻繁」,無法享3000元以下免稅規定。
: 未來快遞包裹將比照進口郵包課稅了!(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 未來快遞包裹將比照進口郵包課稅了!(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 由於近年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不少民眾愛到中國淘寶網等境外網路平台購物,使得進
: 口貨物量大增;不少「單幫客」或網路商店業者,會將貨品細分為多批小包裹,以適用
: 3000元以下免稅之規定,藉以規避貨物稅、關稅及營業稅。
: 財政部為此提出修法。依新修條文規定,由同一個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且次
: 數超過30日內2次或半年內6次,就屬於「次數頻繁」,將排除適用3000元的免稅範圍。
: 財政部官員表示,未來實務上會優先查緝有「商業銷售」行為的單幫客或網路賣家,對偶
: 爾從國外買東西的民眾,影響不大。
: 太震撼了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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