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店家名稱:已停權
*購買連結:已停權
*相關佐證:
*事發經過:
前年家母開截腸手術不方便進食,想幫她買營養品補充營養
2015/9/22找到這家,在關於我中有提供LINE ID
http://i.imgur.com/0t54vZ1.jpg
想說有LINE可以直接聯絡還蠻方便的,立馬加了詢問
http://i.imgur.com/Tj1yJh6.jpg
賣家請我下標,說晚上會幫我結標
http://i.imgur.com/TuEKYJR.jpg
不過我個性太急了,想早點收到,還沒結標就先付款(好孩子請不要學)
http://i.imgur.com/BhrQu6w.jpg
因為沒收到商品,請賣家提供貨運編號
賣家說要退款給我,我還很貼心的請他先找貨運編號給我,不然商品收到要退貨很麻煩
http://i.imgur.com/sPHbMI2.jpg
後來就沒下文了
http://i.imgur.com/PNeJDNw.jpg
於是用另一個拍賣帳號下標,賣家取消出價
我到問與答詢問為什麼取消出價,賣家還有上線回覆
然後我上165反詐騙網站報案
https://www.165.gov.tw/
(內容盡量詳述,並附相關截圖,這樣到派出所做筆錄時可以減少許多時間)
(上網報案完還通知賣家,看看他能不能回頭...)
http://i.imgur.com/1LfBvZk.jpg
不過上網報案後一直等不到派出所電話,我還打165電話去問
在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員警問我要不要告對方
我想,賣家都提供我郵局帳號了,一定找的到人,就給他一個教訓
回覆員警說我要告對方詐欺!!
中間經過漫長的等待,除了收到警局寄來的公文外,就沒消息了
沒想到就在我忘了這件事的時候,今天就收到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啦~~
http://i.imgur.com/96X5FZV.jpg
起訴書跟判決書的內容挺文言文,簡單來說...
被告莊OO缺錢,上網借錢,對方請她提供提款卡,要把錢匯入帳戶內,再寄還給她
被告用黑貓宅急便寄給姓名、年齡均不詳的「馬小姐」,寄出前帳戶內剩109元
然後這個郵局帳戶就被詐騙集團利用
最後判決被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30日,若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
加上我,總共有三個人被騙報案,我的金額最少,1000多而已
雖然錢拿不回來,但給自己及被告上一堂課也好,以後還是乖乖的找信任的賣家購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