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預告要將境外網購免稅限額降低到2000元,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89570&log=detailLog)
受影響的不只淘寶,包括樂天市場、亞馬遜等都不能倖免
我朋友正在尋求網友一起向政府投書反彈,
並且提供範例內容供大家剪下貼上。
請願意一齊爭取網購權益的網友們,
到行政院長信箱寫信,
(https://eyemail.ey.gov.tw/WWW/MailToPremier.aspx )
參考範例如下:
標題:財政部預告「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免稅限額」意見反應
內容:
一、財政部刻依105年1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331號令修正公布之關稅法,預
告訂定「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免稅限額」。
二、經查本次關稅法第49條修法理由,係參考「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為避免第一項以外貨物之進口人將貨物化整為零,濫用低價免稅規定,就進口次數頻繁
者應排除適用低價免稅規定,爰於第二項但書增訂「進口次數頻繁」之規定,並於第三項
增訂「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授權由財政部定之。
三、惟目前財政部預告公告內容,並無明確定義「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顯失妥當周延
,將來恐生執法爭議,宜請增列「進口次數頻繁」之定義。
四、對照此次修法參考之「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其第10條所定之免稅限額係新臺
幣三千元,然而目前預告之免稅限額降低為新臺幣二千元。且政府預告訂定之各項法規或
規定,均會敘明理由,惟目前預告草案,完全無任何降低免稅限額之說明,實欠周延。
五、據106年3月25日風傳媒報載:「財政部關務署指出,近年來跨境網購興盛,消費者直
接向國外電商網購並免稅進口為主,這對國內零售業產生不公平競爭,且對國內業者商機
不利。財政部考量國內零售店面與國外電商平臺應有公平且相同的競爭基礎,因此調降低
價免稅門檻至2000元應屬合理。」
六、若此報導屬實,財政部關務署所持理由顯有失偏頗、未臻周延,亦未實際了解民眾不
願向國內進口商購買之因素。依敝人觀察,國內目前許多市售商品,其售價至少較向境外
電商直接購入成本總和高出百分之四十,根本就是暴利,但商人賺取暴利之餘,甚少回饋
社會、消費者及其員工,多數放入自己口袋,民眾當然不願也不必多花錢去供養這些商人
,財政部不去想辦法抑制商人暴利,反倒配合、幫助商人剝奪民眾追求合理購物花費,不
免予人圖利商人之疑慮,其降低免稅限額亦顯不合理。
七、綜上,建請將免稅限額比照「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所定之新臺幣三千元,俾符
民眾實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