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我現在並沒有想要從pikoi退貨任何商品
因自身法律知識淺薄
只是想就法律問題詢問版友們
Pikoi的退貨政策條款明列:
除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個人衛生用品已拆封者等,
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
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https://www.pinkoi.com/policy#~g
但消保法第19條規定: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
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請問Pinkoi規定退貨之運費由消費者出這樣合法嗎?
再來還有一個小問題想問(也是一樣沒有要退貨)
在pinkoi上販售的某飲料環保提袋規定無7日鑑賞期
雖然客製化商品法律規定無鑑賞期沒錯
但本人認為那個環保提袋以常理來說根本不算客製化商品
因為在該販售網頁上消費者只能選顏色而已,任何樣式指定製作都不行
且行政院公布的例外商品說明也有提到
"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非屬本款所稱之客製化給付"
無意中看到了pinkoi規定了這些不知道合不合法的規定
如果真的不合法我以後不會想在那消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