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半夜手癢在日本亞馬遜買了一個電鍋
本來預計2/6日送達
2/2有收到快遞公司要補委任貨物通關的委任書
當天就給資料了
到2/8也沒消沒息
打電話給快遞公司就說卡在海關那邊 年前貨很大他們也沒辦法
直到昨天2/12 快遞公司又打來說要補委任貨物通關的委任書
一定要本人簽名加蓋章,用紙本寄送回去 ,一定要給海關正本
還有一份商品檢驗授權書
說電器類產品被抽驗都要另外再做商品檢驗
但是不知道費用多少
因為這樣過年前應該是拿不到電鍋了
真的好想退貨
但是快遞公司說 一定要讓貨物出關才能夠辦理退貨
想問有經驗的版大
1.因為以前都只有給身分證字號就可以了,這次不但要給身分證正反影本
還要本人簽章,是必要程序嗎?
2.商品檢驗大概要多久?要花多少錢?
是除了預付稅金以外還要再多出的錢嗎?
3.真的不能直接請快遞公司退貨?一定要寄出後拒收才能退貨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