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lly (暫時空白)
2018-04-12 12:18:09(原文恕刪)
扣除掉店家將退款轉成購物金不對之問題,
目前最大的爭議應該是:
網購整筆訂單退貨時,賣家寄送予消費者的運費,應由何人負擔?
我直接去搜尋法院判決見解:
1、與原PO情形不同,已刪除。
2、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北消小字第26號民事判決,
原告(即消費者)請求被告(即賣家)退還2萬5000元商品費用及寄來的運費100元,
法院判決原告此部分全部勝訴。至於原告請求慰撫金遭駁回,就不另述。
判決全文網址:https://goo.gl/LMxYHp
3、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壢小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原告即消費者主張:被告即賣家表示退貨要依其公司規定且僅退價金不退運費,經原
告向桃園市消保官申訴,被告仍拒不出席協調會。
被告僅提出書面答辯未到庭,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659元(即商品費用579元+運費80元)
判決全文網址:https://goo.gl/CXBsYP
其他仍可搜尋到相同見解之判決,就不貼上。
所以,由法院實務判決見解,
似乎認定在全部退貨之情況下,若消費者起初有支付寄來運費,
解除契約時,寄來的運費也要退還給消費者。
以上給板友們參考,如果有錯誤,還請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