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答一些問題:
Q:到底是誰要去填這個委任資料?
A:簡單來說,買東西時寫的收件人是誰,誰就得填這個資料。
Q:合購怎麼辦?
A:合購也是會有主購負責收貨付款吧,所以就是他要負責填。
Q:私人集貨呢?
A:不管是私人或是官方集貨,最後都得寄到台灣來,所以一樣由收件人填。
Q:郵局要不要填呢?
A:據我所知郵局走的郵政系統跟快遞不一樣,目前應該不用。
其實總歸一句,這個措施就是可以直接讓海關知道,買東西的人到底是誰?買的東西出
問題誰該負責?避免中間的不肖業者及有心人士利用委任書的漏洞進口違禁品或利用人
頭(不管知不知情)逃漏稅。
一般網購民眾基本不會有“報關”的概念,只會知道買東西下單後填填收件人地址電話
,東西就會寄到我家。這其實就造成了不肖業者有機可趁的機會。不過我一直認為海關
在跨國網路購物的宣導上做的有夠差。真的是該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