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文一旦發文超過10分鐘即不可自行刪除,違反直接水桶5年。
是否已經閱讀過相關新規定?(請回答Y/N):Y
*店家名稱:政大水晶男FB粉絲專頁
*店家連結:FB搜尋政大水晶男
*商品名稱:三色琥珀葉兒純銀水滴墜
*溝通截圖:(至少兩張,不得放入文內)
https://i.imgur.com/zfpmc3j.jpg
https://i.imgur.com/jnWNmry.jpg
*商品照片:(至少兩張,不得放入文內)
https://i.imgur.com/GBxTNbz.jpg
https://i.imgur.com/ZKVXDBs.jpg
*事發經過:(僅能文字敘述,不得擅自夾雜圖片連結)
前幾天下標了兩個墜子,賣家共ABCDE五個。
原本想一個自己戴一個送禮,
下標時看到前面C已經被喊走(當下還有兩位私訊客,
但都沒有註明編號,後私訊賣家說是A和D),於是挑
選後下了D與E,分別是第四和五個留言。但卻收到通
知說D已經被客人(私訊代PO)喊走,只標到到E。
私訊向粉絲專頁詢問,賣家回覆是賣家漏掉編號,所以
我喊的D變成候補。但我質疑的點是當下沒看到D被
喊走,這樣的狀況卻直接通知候補,並把剩下一
個商品給了比我晚下標的客人;認為這樣的流程有瑕
疵,不是應該先詢問我是否需要剩下的那一個(B),
才再往後通知?
賣家非常有誠意的道歉表示疏忽並說要補小禮物,並表
示還是會把B給我下面那位的客人。
或許有些人到這邊就可以接受了吧,但我覺得我應標到
兩樣。因為如果當初看到D有人喊,就不會下D了。
中間雙方鬼打牆很久,畢竟我期望的解決方式(將BE
給我)對賣家而言是損失我下面留言的那位客人。
知道有些人可能覺得這不是損失下一位客人的權益嗎
,但這件事的源頭不是賣家沒有備註嗎?所以我為了下
面一個客人的權益就要吞下去?搞得我很像奧客。
知道賣家的為難,但團隊的疏失團隊承擔不是應該的
嗎?為什麼反而是我需要體諒賣家呢。
最後的解決方式是將我的E給下一位候補客(對我來說
只有一個就沒有意義了,感覺也很差),並將前單出
貨。
或許我要求太多,但這樣的團隊就算商品再美我也不想
與之交易,誰知道什麼時候又會發生莫名其妙被喊走的
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