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蝦皮購買的商品其中一個零件有瑕疵
賣家原本說要補寄但等了一個月都沒寄到
而且後來問都不回覆了
(當初因為看賣家評價不錯所以沒直接按退貨,訂單已完成)
請蝦皮客服處理之後目前已收到退款
但客服說退貨方式要再跟賣家協調
如果賣家不回覆就在聊聊裡貼上下列訊息
『依據類推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之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解除契約後限時取回
商品。故請貴賣家儘速取回商品,將代保管商品到xxxx-xx-xx止,倘若賣家逾期未取回或
無法通知者,視為拋棄本商品,屆時將不再負保管責任。』
只要期限有超過一個月即可
之後還是沒回覆的話商品我就自行處理
想請教大家這樣真的就沒問題了嗎?
還是有點擔心會不會有什麼麻煩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的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