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九月初集運通知我集包的包裹在大陸被海關扣貨
問我要不要領回 要的話要付運費 我同意了
9/11集運給了我一組快遞號碼
說這是海關退回來的包裹 叫我重新集包
我付了退回來的快遞費也重新下單
下單時有發現跟原包裹重量不一樣
本來是9公斤 寄回來後包裹變12公斤
問了集運集運表示是海關給的快遞號碼
我看了包裹照片以為是因為海關改用紙箱裝變重
所以下單集運
今天早上收到包裹
打開發現完全不是我訂的東西
在紙箱內部找到一張貼有台灣地址的快遞單號
打過去詢問對方說他七月底八月初 有一箱包裹被扣在海關 但是他的集運商跟他說是在台灣
他在九月中已經領到集運商的理賠
備註:我們兩個的集運商不同間
我詢問集運 現在的處理是
1. 集運商說會跟大陸海關查詢是否退錯貨
2. 請台灣端核實
我的問題是
台灣端是不是只能等其他人通報收錯
大陸海關那邊 個人覺得要回來機率不高(暈倒
我目前是認為 如果是海關退錯貨 我也只能認賠
因為後面第二次的集運 轉運商是運送了我指定的包裹
齊人失齊人得
想不到我竟然幫助了另一個包裹被扣的人拿回包裹 可惜我早上拆包裹的快樂都沒了
不知道版友還有什麼建議呢
整件事太謎了
要是有後續會再上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