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養了一隻瑪爾,很喜歡吃潔牙骨
前幾年家附近新開了一間寵物店,剛好有賣牠喜歡的牌子
開始用載具之前的那幾次消費就不討論了
後來去的時候有注意一下,印發票那台機器有「載具」按鈕
就是這台 → http://e_invoice.yourcloud.com.tw/product.html
不太清楚的可以看一下這個網頁的背景圖
數字鍵4的旁邊有個"統一編號"的按鈕,再下面那個就是"載具/愛心碼"
後來陸陸續續被拒絕了至少5次...
上一次好不容易終於寫信(向新莊稽徵所)投訴了
回信也說 已指派專人輔導
罐頭回覆也就算了,如果你有好好輔導的話我也沒關係
問題就在,今天去的時候,店員還是很堅定的說 沒有載具這種功能
好了,我被拒絕第6次了。財政部到底有沒有好好輔導???
政府要推行電子發票,結果這是什麼情況
消費者持載具屢屢碰壁還搞得好像我們是奧客一樣,政策只推一半那不如不要推算了
什麼時候才可以有強制性的法規啊,一直被拒絕感覺很挫折欸,會失去想繼續用的意願
>>話說,有人跟我一樣投訴之後還是被拒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