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一卡通歸戶

作者: a5353664 (魚孔雀)   2016-11-14 01:46:50
我前天買了一張新的一卡通普卡,然後想說歸戶蠻方便的,尤其結合電子發票用手機就可

然後我直接用店裡的ibon操作,一開始用自然人憑證,好像有成功,後來想用結合手機條

請求高手協助,能否移植到我的手機條碼上
作者: BBDer (斌斌)   2016-11-14 05:05:00
上財政部電子發票網解除綁定自然人憑證 或是直接把自然人憑證歸戶到手機條碼上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11-14 08:59:00
原則上不會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戔)   2016-11-14 09:48:00
好像還可以手機條碼歸戶到另一個手機條碼呢 不過我沒試過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11-14 09:49:00
手機條碼 A 可以歸戶到手機條碼 B但手機條碼 A 下已歸戶的所有載具會一起歸戶到手機條碼B 下, 另外可能還要檢查是否有漏掉沒被移轉過去的載具然後手機條碼 A 就沒有其他載具了而以後手機條碼 A 有存發票的話, 則是要用手機條碼 B登入觀看交易發票這樣不會影響到自然人憑證的功能, 只有把自然人憑證歸戶到手機條碼下後, 用自然人憑證條碼儲存的發票都會顯示在手機條碼載具下
作者: cuf03 (I wanna be)   2016-11-17 22:08:00
自然人憑證不能歸戶到手機條碼下 ,自然人憑證比較大!自然人憑證條碼可歸到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是總載具,自然人憑證是共通性載具更正 自然人憑證條碼是共通性載具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11-17 22:12:00
樓上不用這麼激動吧, 我們只是簡化了文字敘述而已...而且在大平台, 要把自然人憑證歸戶到手機條碼下還是需要讀卡器去讀自然人憑證卡片的, 不是什麼總載具手機條碼也是共通性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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