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無實體電子發票,同時提供民眾多元領獎方式,財
政部今天發布新規定,未來2000元以下的電子發票中獎獎金,
可直接匯入信用卡或轉帳卡,成為刷卡金,今年11月25日開獎
的本期電子發票獎金即可適用。
財政部今天日發布「信用卡及轉帳卡發卡機構申請辦理代
持卡人指定金融支付工具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
定」,若民眾消費時刷信用卡並以信用卡為索取發票的載具,
或已辦理載具歸戶但未指定獎金匯入方式,都可以將電子發票
中獎金獎匯入信用卡,成為「溢應付帳款」,抵日後的卡費。
刷卡直接從存款帳戶扣除的轉帳卡,也適用相關規定。
財政部表示,目前有17家發卡機構發行的信用卡或轉帳卡
,向財稅資訊中心核准作為電子發票載具者,即日起就可向國
稅局申請辦理代持卡人指定該信用卡或轉帳卡匯入無實體電子
發票中獎獎金。
來源:
2017-10-18 17:56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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