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1.活動期間內至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市、南投縣、雲林縣)之全家便利商
店,憑「非現金支付」方式消費,並以載具儲存之有效雲端發票,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號
碼,即可參加抽獎。
2.前1,000名登錄者,另可獲早鳥登錄獎。
3.有效之雲端發票係指:
◆發票開立日期於2018/8/15~2018/10/10。
◆發票於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市、南投縣、雲林縣)之全家便利商店消費
開立,且消費金額10元以上。
◆憑「非現金支付方式」消費,包含信用卡、行動支付與電子票證支付,如手機行動支付
、悠遊卡、信用卡等。
◆以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等)儲存。
◆未印有買受人統編或扣繳單位編號。
◆未捐贈、未作廢。
#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抽(得)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若有重複登錄者,以首次登錄所填載資料為準),每人登錄發票
張數不限,惟每張發票最多一次中獎機會。
#發票登錄抽獎: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頭獎及貳獎,同一人僅具一次得獎資格,不
得重複中獎,惟普獎得具8次得獎資格。
#早鳥登錄獎:同一人僅具一次得獎資格。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
https://i.imgur.com/Z4OWyNX.jpg
補充活動網址
http://pay.ntb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