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9下午去龍山寺站附近的星巴克買兩杯拿鐵
用實體的隨行卡結帳,發票另外刷手機條碼存共通性載具,下面的消費明細我當下拿咖啡
時候就給店員,請她幫忙丟掉
過一個禮拜還是沒在財政部網站看到
1/25打電話去問,店家問我的消費款項跟消費日期跟幾點幾分(我查星里程的消費紀錄所
以知道確切時間),留我電話之後說會再回覆我,之後沒收到店家的電話
今天早上忍不住再一次打電話到店家,這次女店員照例問了我消費款項跟消費日期,留我
電話之後說會再回覆我,我覺得怪怪的,就問店員說妳不問我消費是幾點幾分嗎?後來店
員才說好,不然叫我跟她說,說完馬上說會在聯絡我
感覺又是再一次敷衍,這次連消費時間都不問,只問消費日期跟款項,不太相信她會整天
都查買兩杯大杯熱拿鐵的發票
那如果遇到這樣的店家,又剛好沒有拿明細,有取回發票的方式嗎?還是只能自認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