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yyrac (境界線上的平行線)
2021-09-09 13:11:01昨天就發現了此公告
但我在猶豫要不要發文
結果今天也沒人發相關訊息
昨天財政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放上了公告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c2a08a76-72ea-4384-b890-6d3f4e152fd5
監察院認為現在的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就可以治->#1X5UeKCg (einvoice)
但財政部顯然任為現有法條不完整,想要替現在的第15條增加第二項
第二項為
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
,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
話說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的政府公報與新聞紙進化成web2.0了呢
作者: g2773251 2020-03-21 19:56:00
教官 上 你
作者:
chiga (chiga)
2020-03-21 19:57:00教官 長 高了
作者: g2773251 2020-03-21 20:01:00
教官 長得跟你妹一樣
作者: jakeane525 (MANGO) 2021-09-09 15:40:00
光認定合不合常規就吵不完了吧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21-09-09 16:02:00蝦皮活動電子票券表示......
作者:
temu2015 (TEMU2015)
2021-09-09 16:10:00儲值金開一張,實際消費配1元現金再開一張,正不正常?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1-09-09 16:23:00消費開一張,找零轉儲又一張,算正常嗎?
交易是買賣雙方同意才會成交當業者提供了相關的交易或付款方式 業者(規模與資源較消費者多)應比消費者更有能力判斷交易的合乎常規與否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09 18:19:00推文有哪個是 大量 小額 嗎?
由消費者來承擔合乎常理的責任顯然並不合理我建議此點應改為:業者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開立大量小額統一發票,應由業者支付獎金;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向業者追回獎金。業者若提供大量小額這種主管機關認定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 就應該要負責。而不應是消費者用了業者提供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後,卻要擔心是否被認定不合常規。樓上 他們就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正常 才會問呀你覺得那樣正常 他們覺得這樣會不會被認定不正常怎樣叫大量 怎樣叫小額 怎樣叫不合常規 誰說了算如果有一個說明定義清楚 那也就算了但若是沒有講明 誰知道哪天自己會不會被說不合常規你仔細注意三四五樓的問題 都是可以從業者端解決的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台灣人很多都很會"鑽洞" 科科你的「不合常規」是誰判斷?這樣又回到問題原點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09 20:00:00把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的認定方式舉例出來啊
真正問題在於不合常規是模糊的 有操作空間老闆說 本月業績好獎金加倍送 努力後 業績平時三倍結果老闆說 我覺得不夠好 應該要四倍 所以沒獎金這是問題 但可以解決 解決方式就是拿掉模糊性事前講好怎樣叫做好 或怎樣叫做不合常規 以及為什麼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09 20:39:00就是要請官方舉例出來, 不是一句話就帶過
用上例即老闆可判定好 但要事前講清楚(設定業績目標)
作者:
temu2015 (TEMU2015)
2021-09-09 21:37:00就舉例嘛 ex 發票連號超過x張且金額皆在x元以下者是說電信的發票超…… 之後搞不好繳完全額才開全額XD不過規則越細越好鑽漏洞,可能海事要保留一些行政裁量權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09 21:39:00滾動式補充
x元一下連號發票x張 這種要去找業者討獎金吧 誰叫他要開這種發票我不是幫有心人推責任給業者 而是業者端不處理不解決有心人士是不會完的最後就是公務資源浪費在追獎金上
電子載具發票開獎失誤,造成多一倍的獎金冒出來,莊家搞輸就要修法嗎XD
作者: WGfriend (潮來潮往遇上妳~) 2021-09-10 00:10:00
全家咖啡找零轉儲的3元也算不當?
為什麼不限制樂透也不能個人小額買多張,或禁止包牌呢?
作者: WGfriend (潮來潮往遇上妳~) 2021-09-10 00:11:00
同次購物自助結帳分次開連續號的發票也算?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1-09-10 00:42:00還有蝦皮廢券,每個月活動都可以生出20筆1~5元小額
作者:
medama ( )
2021-09-10 11:25:00蝦皮真的很容易多筆小額 希望別禁止要禁止的應該是那種加油站洗發票的
樓上說的是 我想真正的原因是這幾期的得獎清冊都有十元以下發票得100萬以上大獎的關係當這種現象連續出現多期 因為是常態分配 表示小額發票佔比已達全體發票一定比例而這種課不到什麼稅 每張卻要付出一定成本的模式 當量越來越大而沒去打下去 加上為了推廣雲端發票 專屬獎一再加碼(目前一張專屬獎期望值約1元多1點) 最後變成流入的變少 流出的變多 這種模式勢必不會長久 需要修改只是很多廠商開立發票模式有問題(廠商也許有其經營上的理由 但用防弊的角度來解讀的話 不妨讀成慷國稅局之慨 - 發票一律直接分開開立 給消費者多點中獎機會 當廠商同時開始販售小額商品時 大量小額的發票就容易產生了) 若這些廠商沒有改變做法 消費者即便真的要購買那些商品 並沒有要洗發票的動機(也許會因為那家店發票直接分開開立而改去那邊購買 但也確實要買那些東西) 也可能被國稅局看成不合常規 實際上國稅局那邊有彙整的資訊要知道那些廠商怎麼做 也都有辦法知道 不對無法判斷是否刻意留洞用以獲得好處的廠商下手 卻試圖從顯然較無資源處理的消費者尋求解決 而解決方式又留有大量模糊空間 誰知道自己會不會變成不合常規人士單看上方推文個別可能難理解 來舉個例 小明一家六個人上有父母 下有還在念書子女兩個 家中手機父母各一 小孩各一 小明與太太各有兩隻手機 一共十隻手機 小明為了節省全家開支 在蝦皮活動時運用幫不太會網購的父母小孩購買10元以下電子票券並由他統整兌領 每期一手機門號可購買20件 全家人每期共購買200件 另外小明除了用蝦皮省錢以外 他還會去折價券版用9折購入超商50元購物金 並分給太太子女 讓他們上學上班可個別去買全家59套餐(給小孩悠遊卡 並固定幫他們儲值避免過度消費 悠遊卡小明已歸戶其手機條碼) 每天再增加四張9元發票(一個月88張 假日時間多 早餐吃媽媽煮的) 小明與太太支持環保每天換全家跨店取買的咖啡都自備環保杯 退的3元因為疫情不想摸零錢請店員轉儲錢包(咖啡每天喝 一個月產生60張退杯轉儲的3元發票) 以上是小明一家固定會有的消費其餘小明無法掌握的非習慣性零星消費先不計入下 一個月就有350張小額發票(去路上隨便問一個人 一個月有350張不到10元發票 正不正常 你覺得有沒有洗發票 多數人都會覺得不正常 都會覺得有洗發票吧 但故事攤開來看小明一家那裡奇怪 他是否會被不合常規的套索套住呢 )請問是否不合常規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10 21:29:00...樓上要不要直接回成一篇文章? 一堆推文看到累
假定經稅務機關的神祕不合常規箱判斷沒有,那很好;假定有,稅務人員找上小明告知小明他不合常規請繳回獎金,小明雖覺得莫名其妙,但對方畢竟是政府,也不敢多說什麼,乖乖的繳回獎金。小明私下跟朋友抱怨,結果被政治立場不同的朋友抱怨說誰叫你要投綠共,被收割了吧,韭菜! 小明記取教訓刻意去找政治立場相同的朋友抱怨,結果朋友說你不要洗發票就沒事,誰叫你要洗發票。小明覺得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被說不合常規,莫名其妙的被笑韭菜,莫名其妙的被洗發票。給樓上,發文的版規限制比推文多。 我不會每個版的版規都認識, 為了避免誤觸,我大多都推文為主,但考量你反應,我增加標點符號。
作者:
sgracee (丞ç³æ¿FallinLove)
2021-09-10 21:40:00為什麼都要糾結小額消費?明明重點就是在大量與分次,可以一次結完,偏偏就是要分次結,這不是不合常理是什麼?比方說買十個塑膠袋,正常人就會是十個一起結!
樓上,你不覺得10個塑膠袋分開買店家應該拒絕嗎 店家拒絕就沒事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10 21:51:00題外話, 我之前管過的板有推文過多的板規, 因為要方便板友閱讀, 建議用回文的會比較不容易推文過多踩板規
我舉的例說的都是遵守目前廠商設定的合理機制下,為了省錢而產生小額、大量、分次發票,小明一家住台北租金壓力重(所以必須節省)而且崇尚環保都自備環保袋(並沒有買什麼塑膠袋還分十次),但有沒有可能被不合常規? 這是這15條第二項會給人的疑慮。
作者:
jkv9c (jkv9c)
2021-09-10 22:07:00每人每期限中10-20張 身分證驗證
樓上方式我認同 但重點是要講清楚我甚至覺得到20太多 一個人每期10張當頂就很多了 如果是多人集結的發票(多人共用一個手機條碼) 因而超過一定兌領張數 應提供一手機條碼但可多人兌領的方法但我還是覺得應從業者下手,比如蝦皮電子票券就可以改賣組合包,每包10元以上(比如茶葉蛋、科學麵、養樂多一包十元),然後調低每天限購。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2:35:00開獎再來抓就好了,幹嘛為了幾個老鼠屎勞師動眾是你開店的話你要花錢作這種沒好處的事嗎?
這些小額大量分次的發票那裡來 就從那裡下手 不然找了一個(先不論是否為有心人士-也可能是自認無辜的上例小明) 那些地方持續供應 肯定還會再有下一個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2:37:00又怎樣? 抓了幾個示眾賺不到之後就不會有人玩了只想著省自己麻煩,別人的錢和稅金就都不是錢就是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10 22:40:00不用腦補那麼多了吧
詐騙抓了那麼多 那個沒示眾 最好詐騙沒了啦 只要一直增加獎金 有利可循 就一定會有有心人士出現啦連以前寶特瓶2元回收金 都有聽說塑膠廠商機台全開全天生產寶特瓶回收了我開店當然不會做花錢那好事的事 那p大 你開店會賣一堆小額的東西讓人大量分次買嗎我相信你也不會 正因為如此那些賣小額可供大量分次的廠商 不該設機制處理嗎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3:03:00那你高見 多短時間內買多少次要擋呢
我不認為要想你那樣檔,那樣反而複雜。而是不要賣低於發票期望值商品(要賣就要設機制處理) 如果商品就是1、2元如小夾子 ,請兩個組合賣;如果商品不實用(如白包),不要賣2元 我相信不會有人為白包一個賣5元,漲價而抗議;塑膠袋也是,我自己住台北即便買塑膠袋可當垃圾袋,我也自備環保袋,反而覺得要環保的話,塑膠袋應該調漲。相關單位也不用下什麼指導期,請廠商不要進行小額大量分批交易,廠商自然會為他們的商品找一條路。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3:16:00白包不實用? 塑膠袋不實用?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以為為什麼商店要賣這些,要零賣? 專門給人洗發票用?為了洗發票去調整售價才叫本末倒置好嗎
你很常用白包唷 每天需要買10個嗎 你該不會身邊有個朋友姓江戶川吧另外 我說的不是只為了洗發票的事 請把我上面講的再看一次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21-09-10 23:22:00算了,懶得打嘴砲,你就繼續希望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09-10 23:23:00多數推文已和電子發票板無關, 即刻起停止相關推文
感覺就是政府根本不想付錢吧;收錢很快要吐錢拖拖拉拉
作者:
snepwcl (Blogger)
2021-09-17 13:58:00在還沒有電子發票以前就有那種想要套利的人去加油,一次只加1-5元,不然就是買一元塑膠袋買100次為的是當時雙數月的明信片抽獎那時雙數月抽獎的獎品還不錯記得華視還是台視有訪問到其中幾位作套利的人,他們還沾沾自喜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他們還有想要收集特殊號
作者:
secv (河豚)
2021-09-19 22:55:00上次蝦皮特賣,4個帳號一天之內增加了80張1元和5元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