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天在某一間非連鎖的小麵包店購買麵包
當時看到是可以用載具,因為其他人沒用載具開的是有QR Code的紙本電子發票
也詢問店家可否使用載具,店員說可以
於是我拿我的手機條碼給店員,看到店員是用手動輸入的
後來他說好了,我問他有無收據,他說機器不會開收據
看他的機器好像是很舊的那種
因為以前遇過有些店家刷手機條碼是沒有收據的,後來我就離開了
但一個禮拜了,目前財政部大平台仍然沒有這筆消費的發票
本來想打電話問,結果Google沒有電話
可能要親自跑一趟該店,但沒有收據要如何證明有消費過?
還是這個發票就只能放棄了(可能是他手動輸入錯誤?)
有人遇過這種手動輸入手機條碼的小商家,而很久都沒有收到該筆消費的情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