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bn94 (ISbn94) 2024-11-27 14:10:00
載具字元輸入錯誤,我碰過至少三次,兩次是找他們總公司(全台連鎖藥局與餐飲業)從後台可更正;剩下那間滷味店擺爛說什麼都不會,連基本作廢重開都不會,我就通知在地國稅局輔導他們如何改正。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4-11-27 21:01:00然後 "歸戶" 這個詞不是用在消費索取發票時, 那是用在其他載具 (如會員載具, 電子票證載具, 信用卡載具, 跨境電商電子郵件載具) 將之附掛到手機條碼載具下後可以透過手機條碼載具去查詢那些載具內的發票一般消費索取發票則是把載具隱碼填入到電子發票載具欄位, 這樣就能在該載具下看到對應的電子發票資料 (如這篇發票要存在悠遊卡載具, 則是讀出悠遊卡隱碼填入到電子發票載具欄位, 之後可以透過 KIOSK 或感應讀卡機, 讀取悠遊卡片內的載具隱碼後, 並從電子發票平台列出該載具下的發票)有數行推文原 po 編輯文章後消失了而且還有部分推文變成重複的, 不要用手機 app 編輯文章不是誤解原 Po 歸戶的意思, 是其他推文把 "歸戶" 用錯地方 (例如加油站員工私自索取他人加油發票, 這不叫歸戶)而是加油站員工使用自己的手機條碼載具來索取他人加油發票, 變成加油的消費者有拿自己的手機條碼載具給員工, 只是員工沒掃消費者的, 而是員工自己的而且店家要歸戶消費者的載具也不可能秒歸戶, 所以 "歸戶"這個詞不是用在索取發票上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