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問題在如何保護合法雇主!
我們從勞動部官僚系統粗辱錯誤百出的回應,可以看得出來這個政府要被百姓唾棄了,政
黨準備輪替了。這個政黨執政了七年多,居然還不知道要保護百姓的權益,全世界各國有
哪一個政府在引進外籍看護工,工人不用檢驗是否有AIDS及驗孕的?請告訴全國老百姓!
請告訴全國老百姓,當你自以為是,走在全世界的前鋒,開放AIDS及懷孕的外勞進入國門
服務雇主時,可有經過全國老百姓同意嗎?當你對全國仲介公司的訴求恥笑落伍及遺憾時
,你可想過全國老百姓及現有2-30萬的雇主會同意你繼續如此胡作非為下去嗎?
空談人權,難道保護人權也含保護未入境的外勞嗎?不惜犧牲全民的身命安全嗎?台灣的
勞健保制度世界聞名,如何防範愛滋病患者及懷孕的女人利用看護工或工人的途徑進入國
門,然後公然享受我們全民健保的福利,你政府有配套措施嗎?還是你認為反正勞健保制
度早晚要破產,趕快加快腳步讓他倒?雇主的看護工懷孕時還要幫工人做月內嗎?還是要
再申請女傭照顧呢?還是你政府備有育嬰室及托兒所?工人得到AIDS時政府會處理還是雇
主自己看著辦?還是仲介要處理?還是交給人權團體處理?請說清楚講明白,不要打官腔
講官話,我們聽不懂!
有雇主會為了換看護工而虐待他讓他逃逸嗎?這是什麼邏輯?你在編理由都不用大腦嗎?
你不知道現在實際上工人說不做就不做,雇主拜託他都來不及了,還敢虐待工人?現在的
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了嗎?政府的1955專線是在幹什麼呢?人權團體會放過雇主嗎?實際
上因為偷竊、施暴、犯錯、染病、追求高薪、非法打工....等原因而逃逸的外勞佔90%以
上,請告訴我們全國老百姓,為什麼雇主還要接受三個月的逞罰期呢?如果如你所說是雇
主剝削勞工,大可處罰雇主啊。現有投訴管道那麼多,如果外勞逃逸超過一個月以上不出
現的話,你認為是誰的責任比較大?病人是無辜的,誰來照顧病患,為什麼陳長文的兒子
就需要立法保障,其他百姓的兒子、父母、就不用立法保障?而要自認倒楣呢?
官啊!你知道新加坡仲介公司引進外勞後不用任何後續服務嗎?他們國家的外勞逃跑率不
到0.01%,因為他們只要外勞敢逃逸,超過一個月以上除了要判刑還要鞭刑,誰敢到新加
坡逃逸?
面對年年增加的逃逸外勞問題,不是光靠打壓推給合法仲介或雇主就可以解決了,這招只
能應付媒體及名嘴,逃逸的外勞會倍數成長下去的,你認為逃逸外勞再從5萬名成長下去
,你的官運還能保多久呢?如果你不會不懂,我教教你:
1.求求立法委員趕快立法,凡外勞到台灣工作逃逸超過一個月以上就判刑,刑期看你跑幾
個月就判幾個月,判刑如果在6個月內得易科罰金。關在監獄得從事生產製造的工作賺錢
抵刑期。
2.凡雇主有違法或虐待工人者,經查屬實得判雇主徒刑。且不得再申請外勞。
3.非法仲介一經查獲一律判刑不得易科罰金且ㄧ人一罰。
台灣有完善的1955專線,各縣市勞工局及誇張的人權團體保障外勞,你認為還有多少合法
雇主敢公然違法?通通是申請不到配額的非法雇主在挺而走險利誘合法外勞逃逸,請不要
把這些帳也算到合法仲介或合法雇主身上,這是不公平的,也解決不了真正的問題。
認同以上言論者請分享出去,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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