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
我女朋友在10/1號被狗咬,大約有四處長約3cm的撕裂傷
當天晚上就掛了急診,縫了19針!隔天去急診換藥!
醫生說紅腫太嚴重!要讓裡面的髒血流出來
就跳針拆了11針,並建議我們住院觀察控制感染。
因此住了一個星期的醫院。每天用膚即淨藥膏換三次藥。6小時打一次抗生素。
10/11回診外科醫生說傷口復原不錯,建議我們找整外的醫生重新縫。
10/12去了整形外科的門診,醫生說傷口都癒合了所以不用縫,把剩下的八針都拆了。
後續要我自己等傷口完全癒合,再貼美容膠帶三個月。
現在傷口長這樣10/12日晚上拍的
http://imgur.com/a/Pr59j
目前的處置方式是每天換兩次藥,使用膚即淨軟膏。
傷口目前看起來已經逐漸癒合,沒有感染的跡象。
因為傷者是女孩子後續希望傷口疤痕至少可以控制在沒有凸起物(類似蟹足腫)
請問現在除了繼續換藥等傷口癒合外。我還需要做什麼嗎?
後續除了美容膠帶外,是否還需要除疤藥膏?該使用哪一種除疤藥膏?
請各位先進指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