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26/1248075/
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因想消除腹部、臀部橘皮脂肪,去年5月間到北市的葛萊美診所,諮詢
號稱可消脂、消橘皮的「電波馬甲」醫美療程,結果醫師蘇熙文看診後,竟讓櫃台人員汪
女幫陳女操作醫療器材。事後有其他民眾檢舉該診所,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才發現此事,檢
察官認為,蘇熙文和汪女及診所負責人陳女涉犯《醫師法》,但考量3人認罪,給予3人緩
起訴1年處分,但須各支付公庫1萬元至8萬元。
根據該診所網站指出,「電波馬甲」是以手控式導入儀傳送電波到脂肪層中,精準施打在
一定深度的脂肪層,讓脂肪細胞產生高熱藉此破壞脂肪細胞,並利用負壓輔助吸脂,增加
電波滲透率,達到消除脂肪並具備緊緻肌膚的功能。
由於醫美機器屬於醫療器材,依法須由醫師操作,卻有民眾檢舉該診所涉嫌讓護理師操作
機台,衛生局登門調查後,從病歷等資料發現,診所竟讓連護理師資格都沒有的櫃台人員
操作機器,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
醫師出庭時承認讓汪姓櫃台人員操作器材,但宣稱事先有為汪女作教學,才讓汪女操作機
器,汪女也坦承曾幫一名女子做電波馬甲消橘皮,一次收費僅1480元。
檢方考量,醫師、汪女和診所負責人都認罪,且該名接受療程的女子事後並無不適,雖然
3人已觸犯《醫師法》,但給予3人緩起訴處分。記者今天走訪該診所,適逢診所公休日無
法聯繫上相關人員,不知其回應。(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