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拜託....不要再相信便宜的鳳凰電波了

作者: Lovemayling ( 安靜)   2021-12-21 17:06:20
覺得很奇怪+1,
皮膚變成水泡紅腫有燒燙傷的程度這應該有就診記錄。
如果不是專業的醫生跟診所來操作這種東西,應該也可以聯絡衛福部、衛生局等主管機關
協助。
在醫院有診所造成這種糾紛都可以說是有醫療過失,而且會算是業務過失,
更何況不是在醫院的醫療行為?
(是不是合法的都不知道)
怎麼會沒辦法請求賠償
※ 引述《nopro (nopro)》之銘言:
: 朋友沒有帳號幫忙代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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