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soco (nice)》之銘言:
: 今天到101的德客士去辦退費
: 發票已經找不到了
: 手上只有101的銷貨明細單以及德客士的廚房單(上面有餐點明細)
: 結果還是不能退
: 辦理的店員說他們一定要發票正本
: 因為是要繳回國稅局的
: 於是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 後來聽朋友說電子發票本來就會傳一份到國稅局
: 店家應該也會有檔案留存才對
: 因此一定要正本的說法應該是藉口吧!
: ※ 引述《S890127 (雞舍丁讀生)》之銘言:
: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1997
: : 針對廿二項劣油商品,三家業者均同意:
: : 退還原商品金額 +
: : 原購買金額之三倍賠償金 +
: : 且針對每位消費者購買的行為,額外賠償500元
: : 等於買100元的劣油商品,可退費900元。
: :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消費者需負舉證責任,包括以發票、商品、空盒或購買證明等
: : 都可退費,惟同一購買行為不得重複請求退費及賠償。
: : 但這項補償辦法只適用於:布列德「蔥花麵包」
: : 以及德克士的「日式唐揚雞塊」、「脆皮手槍腿」、「脆皮棒腿」,這四項產品才能退
: : 我都是買漢堡套餐或早餐炸雞肉捲,看來都不能退了...
剛才退完發現我理解錯誤了...
1.只有炸粉的油有問題,現場油鍋用沒問題的棕櫚油
2.主餐單價大概都只有整套的一半
3.另外500的補償金是算人頭的
4.旁邊還是很多人用餐,拖點滴架出來的朋友,炸的不太合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