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自我介紹一下!!
我也是一位基督徒,但是在認識我這位男朋友之後才變成基督徒。
如何變成基督徒的過程就不贅述了。
再交往之前,
我跟他都已經不是處男與處女了!
對於你可以拒絕男友這麼多年我覺得你真的很厲害!!
交往時,我們就說好不婚前性行為。
我覺得那是一種很輕鬆自在的感覺,因為他懂為什麼不婚前的原因。
婚前守貞,在大部分的觀念就是超痛苦,簡直在整男友....
我不知道你守貞的程度到哪邊。
我與男友還是會用其他的方式解決,有沒有違反教義我是沒有多做探討。
但沒有婚前反而有種更親密的感覺,對對方永遠有一層紗,很神秘!!
其實如果你是有在教會的人,基督教會希望你找的另一半也是基督徒。
你應該知道家庭在聖經裡面是非常重要的!!
這整件事我覺得你可以跟你男友好聚好散,這或許也是神的安排,
撇除其他不說,婚前性行為的確是基督教特有的教條,
其他的宗教似乎沒有特別強調。
這就會造成很大的衝突。
更其他方面,他對你的不滿似乎已經不只有在性這方面。
沒有誰對誰錯,但雙方都要檢討。
檢討什麼就是你們的事了!!
最後,如果你與這任男友分手之後,在下一次交往之前,
應該就要先講清楚自己堅持的,不要不敢說!!!
愛你的人會接受的,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