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更簡單的問題,問題或許也只有一個:
每個人都有性需求,但能不能控制自己的性需求。
原po應該問自己的男友,
這樣的性需求,是因為只想解決、想做愛的需求,
抑或是因為只對女友而產生的性需求。
如果是 只想解決、想做愛的需求,是不是只要有女人想做,
男生就可以接受?
這樣自己解決也是可以的阿。
如果是出自於對女友的愛才想做愛,
那勉強女友做愛,也叫稱作是愛嗎?
在性解放的社會裡,享受性是一般人之常情。
然而,願不願意去享受性、在什麼樣的情況享受性,
人本來就可以有選擇的權利。
為什麼婚前一定要做? 守著自己的身體到婚後有錯?
這單純就是個人的原則問題而已。
這就跟吃素一樣,有人無禁忌,有人卻想要吃素愛地球、愛動物,
一客頂級牛排出現在吃素者的面前,你認為吃素者會覺得 「哇 看起來好可口」嗎?
不會嘛!
但如果有個頂級松茸料理出現在這兩人的面前,
這時候還有誰會覺得東西很難吃呢?
原po也沒說 性是不好的東西阿,
只是在他的原則裡,婚後才有性會是個美好的東西。
世界上不是只有基督徒支持不婚前性行為,
還是很多人選擇守著這個原則。
不用把基督徒的性愛觀拿放大鏡擴大,
只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而已。
人類跟動物更大的不同,就是有選擇的能力,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