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大家對我所謂的「後果自負」有疑慮
網路駭客當然不對 而且是違法的行為 這無庸置疑
但拍了那些照片 就要甘冒某種程度上的風險 某種萬一將來怎樣怎樣的風險
我沒有要譴責拍照片的被害人喔!冤枉啊!!!
有些保守一點的家長 婚前可是會請徵信社徵信的 萬一被google到 就有好戲看惹XD
自拍照片當然沒有犯法!但萬一分手了 忘記刪掉 "不小心"被新的男友/女友看到
甚至"不小心"被"有心人士"竊取 甚至加以散播 這就麻煩惹
天下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
我們來看看志玲姐姐的建議:http://ppt.cc/3r4V
『林志玲呼籲大家不要當駭客做壞事,也分享自保秘訣,「有些記憶留在腦海就好。」』
~~~~~~~~~~~~~~~~~~~~~~~~~~~
在進行活塞運動時 重點應該放在西斯 而不是像A片導演一樣XD 那是會分心的
至於有人說當作紀念... 紀念的方式有很多種 這種要承擔某種風險的方式
我覺得不是很成熟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自拍裸照 甚至西斯照片 請問對雙方感情有何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