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8402019 (shadow)》之銘言:
: ※ 引述《wbson (Simple Power)》之銘言:
: : 假如有人因為自拍照片外流而找到真愛(搞不好真的有),那這叫什麼?
: : 叫無心插柳,感謝外流!?
: 我舉璩美鳳為例 請問她有找到真愛嗎?
這你要問他囉,他有沒有跟真愛在一起只有他自己知道
: 姑且不論當初的性愛光碟是否為自拍或被偷拍 目前台灣民情保守
: 私密東西一但外流
: 請問當事人該如何繼續在台灣過正常生活?受傷的會是男主角還是女主角?
為何會無法過正常生活?無法過正常生活的原因是?
幼稚園裡一個孩子跌倒了,假設之後有兩個狀況
1) 其他孩子把他扶起來,拍掉身上的灰塵大家又一起玩,其他孩子也知道他跌倒
2) 其他孩子開始訕笑,然後說"他站都站不穩,離他遠一點以免下次他摔倒被拉下去"
請問你覺得哪一種狀況是比較善的?
當然這是兩種極端的狀況,純粹譬喻拿來反思用的
假如說今天發生一件事情發生了,受傷不受傷是因為人與人之間互動的情況而決定
那這個受傷的"因"應該算在這件事情上,還是算在因為這件事情而作出反應的人上
: 我所謂的後果自負不是要譴責 而是希望不要有人受到這種無法挽回的傷害
: 說我程度差 或是大笑三聲我都無所謂 只是單純希望下次自拍前
: 能夠仔細想一想 我在網路上有搜尋到"台灣"的自拍畫面 就是我所謂的覆水難收
: 礙於尺度的關係 有興趣的請站內信
: : 3) 這條才是我對最原PO問題的看法
: : 女生拍裸照有什麼問題?答:沒有任何問題
: 女生當然有權拍 絕對沒問題 但萬一外流 女生該怎麼做人
: 「凡事皆可行 但不都有益處」
: 這裡是"台灣" 不是"美國"!請不要忽略風土民情
: : 4) 跳遠一點講,我個人對此事的關注點是"雲端安全性"
: 妨害秘密罪光是「認定」就有困難 萬一遇到稍有心機的男生
: 在分手後"不小心"將性愛影片放到網路上 然後再"不小心"把密碼設定成為1234
: 或是超簡單破解的密碼 用"不作為"的方法 意圖使性愛影片外流
: 請問如何告的成?
: 再者,假定真的告成功了 這種刑度根本沒嚇阻作用
: 所謂的精神賠償能夠把網路上的影片通通抹去嗎?別做夢了!!!
: 所以我才會說「覆水難收」 李宗瑞的那些畫面 只要有網路的一天 就不會被抹掉
: 只會被無止境地轉傳 WHY?因為主機都設在海外 沒有司法權
: 斬草難除根 春風吹又生...
我沒有讀很多女性主義,而且也是偷拍更稀有罕見的時代讀的,所以恕我無法討論主義
但不如用"假如發生在____身上"來討論好了,先假設我已經看過裸照了
case 1) 發現是自己家人:刪掉,看過的部分忘記。不會告訴那個家人。
反正家人有時候在家裡也會不小心看到裸體
(好比說之前媽媽痔瘡住院上廁所需要幫忙,又或者幫阿公剪屁毛)
case 2) 發現是生活中認識的人:刪掉(以免不小心被對方發現我看過 :p)
其他一切互動就正常,說真的看過裸體又怎麼樣?看得夠多就不會想東想西
case 3) 不認識的人,好看就留著尻槍;不好看沒有美感就刪掉。
case 4) 新認識,覺得眼熟,之後才發現原來是某裸照主角:也會刪掉,以免被發現尷尬
但拍過的照片都是過去的事情,不會在意。
我不知道這該用什麼女性主義的名詞來說,但我只知道,人與人之間的界線與社會規範
是會隨著時代而有所不同,80年代的暴露拿到現在根本是復古
但有些事情是比較恆久不變,或者我們較為確定未來也還是會這樣,例如:
+違反他人的意志而發生性行為 = 侵犯、犯罪
+妨害別人不想公開的秘密 = 也是犯罪 (除非是什麼假油配方之類的)
+人的性慾,以及人會勾起他人的性慾
最後再用一個假設性的問題作結論:
假如你有自己要收藏的裸照被公布,你會希望別人
A) 看過但絕對不讓你知道他看過
B) 沒看卻用互動讓你知道"我知道你的裸照被公布了"
(例如背後指指點點,或者對你特別好,把你當成受害人)
哪個會讓你比較自在,比較沒有"受傷"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