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乳癌患者,去年確診經過半年多手術、化療、放療,到現在塵埃落定服用五年抗荷爾蒙藥。
這抗荷爾蒙藥在服用期間是不建議受孕,除非停藥半年後才可以準備受孕。
事情起因是這樣,我七月要出國找男友,成人之間會發生什麼就不用點明了。
個人因為想多一套防護,想服用避孕藥。
但又礙於自己罹癌怕自行買藥吃出問題就找了家附近的婦產科。
進去門診時,我表示想要避孕,醫師他不懂我的邏輯。我跟醫師說有這病因加上現在在服用抗荷爾蒙藥物禁止受孕,所以想避孕。
他表示我在化療期間應該是會停經才對。
我回答沒有,每個月都來,雖然不準時。
一場對話後,醫師開了藥給我。
今天經期來了,我正在算第五天也跟閨蜜聊天。她問我仿單有沒有看?我回答,領藥是用夾鏈袋散裝的,所以就查了藥名。
看了PDF檔,上面禁忌是乳癌患者。
當下真的翻白眼到天際,打電話給領藥的藥局問他我能不能退藥。
他知道問題後表示可以,但是很意外我怎麼會拿這種藥。
我簡單說完後,就去退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