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應該跟伴侶詳細說自己的病史嗎?

作者: ShirleyAnna (穆棉)   2019-02-24 13:25:55
唉唷我的天。
我記得,我之前回覆一篇關於是否要和交往對象坦承約砲或嫖等等經驗的文章,
在那篇匿名原文底下,一堆人說,不說很噁心、不說很可怕、不說的人心裡有病,
但現在明明有疾病史,卻不跟對方坦承的推文,竟然一大堆耶!
原來有疾病史不重要,有和非交往對象發生性行為(不論是否有得病)比較重要。
明明在坦承約砲這件事那篇下面,和我的回應文章下面,就是有人擔心約砲會感染疾病,
因此堅持要對方坦承公開這件事。
那我就不懂了啊,現在已經確實得病,就算沒有性行為,
但有病史就是有病史,就算之後醫好了,那也是之後的事情。
難道就因為「不是性行為感染到的疾病」,所以就不需要告知?
原文底下有一個推文回應,我非常認同:
「有病史就要坦承,若對方有疑慮,可以拿診斷紀錄讓對方知道已經不會再復發。」
將心比心一點好不好,今天對方有病卻不告知,你們自己心裡做何感想?
就算對方在你得知有病史之後告訴你已檢驗通過,你自己心裡會不會有疑慮?
可能推文說不要說的人,都能夠接受吧。
但我確實是不能接受交往後才告知,或是隱瞞這件事。
以下回應原PO的心態。
我很想知道的是,為什麼不在交往前跟對方告知,反而要在交往後顧慮這件事?
然後猶豫要不要坦白,再顧慮到坦白後是否會影響雙方間的互動?
如果交往前坦白了,是不是就不用顧慮到交往後?
說真的很自私耶!
只想著自己要跟對方在一起,
只想著因為自己喜歡對方所以要隱瞞任何會讓對方拒絕你的事情,
你有為對方想過嗎?
有為對方想過若是萬一對方因此受到感染呢?
我是不知道你事後有沒有檢驗你體內的病毒已不具有傳染性,
畢竟感染過病毒就是有傳染的可能性。
交往前的公開坦承,最起碼對方還有可能覺得你人很好願意說明這件事,
讓對方自己決定是否要接受這件事並且在一起,或者不接受但可以當朋友,
你若是現在交往後才打算要說明,這不就等於變相的逼迫對方要接受嗎?
好啦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但若是我在交往後才知道這件事,我他媽的絕對翻臉。
交往前坦承說不定我還會覺得欣慰,陪同你一起去做檢驗,確定無慮再在一起。
就算你現在已經不具有傳染性,但你在交往後才告知,我絕對不會繼續跟你交往。
所以啦,我看你還是順著大家的意,繼續隱瞞下去吧。
不過你要知道,紙終究包不住火,終有被發現的一天。
就算沒有被發現好了,你也勢必要吞著這個秘密,戰戰兢兢的跟對方走下去。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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