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5/78/2vnn6.html
對於海岸線保護,內政部曾訂定「海岸法草案」,一旦通過,國內海岸線將劃設「保護區
」與「防護區」嚴格管理,但十幾年過去了,海岸法草案仍躺在立法院。
內政部八十年即開始著手研擬「海岸法」草案,九十七年第四度送立法院,迄今等不到立
委關愛的眼神。該草案將海岸劃分為「一、二級海岸保護區」,「一級海岸保護區」禁止
改變其原有狀態或使用;「二級海岸保護區」則是緩衝區概念,並須分別訂定保護計畫。
違法者,最高將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六十萬元。
海水侵蝕、倒灌與地層下陷屬於「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列為「一級海岸防護區」,須特
別防護並訂定防護計畫。「海岸法草案」也要求設立專責機關,審查海岸開發案,避免過
去各地方政府胡亂開發現象。
立意再好 也難通過
立委田秋堇表示,海岸法一旦通過,就要指定保育地帶,漁會及漁民擔心漁業權受損,極
力反對。她悲觀地說,就像原住民反對「國土計畫法」一樣,海岸法的立意再好,也不會
通過。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也喪氣地表示,環保先進國家如德國,從河川到大海,都受
到嚴密的法律保護,我們國土保護法沒有通過,上游河川缺乏保護,下游海岸法沒通過,
海洋缺乏保護,但在台灣的政治環境之下,他也不認為海岸法會通過。
官員說,「海岸法草案」對既得利益者的影響太大,若將現有需復育的土地復舊賠償,所
需金額如同天文數字,政府根本無力負擔。